陈太丘与友期文中友人已经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9:54:39
陈太丘与友期文中友人已经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陈太丘与友期文中友人已经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陈太丘与友期文中友人已经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陈太丘与友期文中友人已经感到惭愧,元方还是入门不顾,这样做过分吗?
有点过分,在别人感到惭愧、知道自己错了的情况下,入门不顾,显得很不懂礼貌,因为来的毕竟是长辈

1、过分,毕竟友人已经意识到了错误,这样对待长辈也不好。
2、不过分,对着儿子马父亲就是对陈家的侮辱,是耻辱。

过分

对的是,元方看似无理的的行为,表达了对父亲友人不守信用的强烈鄙视,人无信不立,这也告诫了人们不守信用的人是得不到人尊敬的。
不对的是,违背了中国传统美德中的尊敬长辈。
我认为
不妥当。这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虽然友人不守信,还骂人,但是我觉的元方应该表现的有礼貌。“友人”已经深感惭愧并向他表达歉意,可他却“入门不顾”,这虽是天真率直的表现,但他还缺乏宽容大度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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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是,元方看似无理的的行为,表达了对父亲友人不守信用的强烈鄙视,人无信不立,这也告诫了人们不守信用的人是得不到人尊敬的。
不对的是,违背了中国传统美德中的尊敬长辈。
我认为
不妥当。这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虽然友人不守信,还骂人,但是我觉的元方应该表现的有礼貌。“友人”已经深感惭愧并向他表达歉意,可他却“入门不顾”,这虽是天真率直的表现,但他还缺乏宽容大度的胸怀。
官方的
妥当,元方的做法十分妥当,人应该坚持原则;
不妥当,元方的做法不妥当,人应该有宽容之心

收起

[第一种意见]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第二种意见]过分。父亲的友人已经表示了歉意,应该给人改正过错的机会。人没有一生都不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是好的,不能总是抓住人的“小辫子”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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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第二种意见]过分。父亲的友人已经表示了歉意,应该给人改正过错的机会。人没有一生都不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是好的,不能总是抓住人的“小辫子”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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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我认为
不妥当。这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虽然友人不守信,还骂人,但是我觉的元方应该表现的有礼貌。“友人”已经深感惭愧并向他表达歉意,可他却“入门不顾”,这虽是天真率直的表现,但他还缺乏宽容大度的胸怀。
官方的
妥当,元方的做法十分妥当,人应该坚持原则;
不妥当,元方的做法不妥当,人应该有宽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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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不妥当。这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虽然友人不守信,还骂人,但是我觉的元方应该表现的有礼貌。“友人”已经深感惭愧并向他表达歉意,可他却“入门不顾”,这虽是天真率直的表现,但他还缺乏宽容大度的胸怀。
官方的
妥当,元方的做法十分妥当,人应该坚持原则;
不妥当,元方的做法不妥当,人应该有宽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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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过分。因为是友人错在先,而且还对着元方骂他的父亲。(那时元方还只有七岁,还不是很懂事的。)
b、过分。因为友人已经知道自己错了,毕竟友人是和父亲平辈的,也要尊重。因为每个人都有做错得时候。

=-=我也在做。。。。

不过分,说明元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又对又错,元方说话有理有节,从容有胆识,很聪慧,而且是“友人”一开始错了,但是友人既然承认了错误,就应该原谅,不应该“入门不顾”。
你也可以选择我说的第一句

有点过分,但不失礼,因为有人先有不对的地方,却又不知道悔改,反而还恶言相向的说自己的父亲,后元方吧她的错误挑明,那人才感惭愧,此时,已经晚了。这也难怪元方这样做

不对。过分。不给人改过的机会。(既然朋友道歉了,承认错误,就应原谅他,有宽容的心)

过分,因为友人已经知错能改,就应该大度一点,原谅他

我认为这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因为友人毕竟是与元方父亲同辈的长辈,况且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元方这样做不得不给对方认错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无礼的行为。
ps:其实认为过分或不过分都没关系,只要你说出充足理由就可以了。我们老师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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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因为友人毕竟是与元方父亲同辈的长辈,况且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元方这样做不得不给对方认错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无礼的行为。
ps:其实认为过分或不过分都没关系,只要你说出充足理由就可以了。我们老师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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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分

第一种意见]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第二种意见]过分。父亲的友人已经表示了歉意,应该给人改正过错的机会。人没有一生都不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是好的,不能总是抓住人的“小辫子”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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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不过分。元方当时才七岁,他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容不迫地反驳一个成年人,使对方明理,并赢得对方的叹服,维护了父亲的名誉,这已属不易。我们不能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求全责备。
[第二种意见]过分。父亲的友人已经表示了歉意,应该给人改正过错的机会。人没有一生都不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是好的,不能总是抓住人的“小辫子”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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