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有哪些?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09:30:02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有哪些?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有哪些?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有哪些?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有哪些?
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指: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
专制主义—指君主拥有自高无上的权力.
度的发展、演变.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战国时萌芽:韩非子主张;商鞅变法初步建立.
秦朝创立:始皇建立、皇权至上、中央三公九卿、地方郡县制
西汉巩固:汉承秦制,武帝大一统.
隋唐完善;实行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
北宋加强:剥夺大将兵权,削弱分解地方军、政、财权.
元朝新发展:实行行省制度
明清极端强化:明朝废丞相、设六部;地方设三司;
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
清:设置军机处
古代监察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一)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二)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
(四)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设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后增至十五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五)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至元朝,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六)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这时期,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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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形成了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之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完整的监察体制。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下列六个阶段:
(一)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度还没有建立。
(二)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的同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为中央监察官,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二千石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也已问世。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阶段。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
(四)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设御史台、司隶台、竭者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后增至十五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形成台谏并立局面。
(五)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至元朝,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
(六)明清时期的严密阶段。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这时期,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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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大致经历了先秦萌芽期、秦汉形成期、魏晋至隋唐发展期及宋元明清完备期四个阶段.其中"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监察制度,可谓世界领先.虽然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国家统治机器自身完善、自我调节的基本手段,是为了防止百官渎职失职,纠正各级官僚机构的工作失误,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而确立的,但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此,在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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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大致经历了先秦萌芽期、秦汉形成期、魏晋至隋唐发展期及宋元明清完备期四个阶段.其中"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监察制度,可谓世界领先.虽然监察制度是我国古代国家统治机器自身完善、自我调节的基本手段,是为了防止百官渎职失职,纠正各级官僚机构的工作失误,维护封建王朝的纪纲法度,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而确立的,但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为此,在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进行认真分析反思的基础上,借鉴其合理的历史经验无疑对我国当代的监察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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