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年间刺史的管辖范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2 17:02:05
汉武帝年间刺史的管辖范围

汉武帝年间刺史的管辖范围
汉武帝年间刺史的管辖范围

汉武帝年间刺史的管辖范围
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

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
相当于现在的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