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8 17:13:19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别
1、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以下各项为 “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2、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3、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遗产,例如中国的泰山、黄山.

◎自然遗产
奇特的水体景观
九寨沟以高原钙华湖群、钙华瀑群和钙华滩流等水景为主体的奇特风貌,其水景规模之巨,景型之多,数量之众,形态之美,表局之精和环境之佳等指标综合鉴定,位居中国风景名胜区水景之冠。
优美的综合环境
九寨沟以明朗的高原风光为基调,融翠湖、叠瀑、秋林、雪峰于一体。号称“人间仙境” 九寨沟历来被当地藏民视为“神山圣水”。沟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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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遗产
奇特的水体景观
九寨沟以高原钙华湖群、钙华瀑群和钙华滩流等水景为主体的奇特风貌,其水景规模之巨,景型之多,数量之众,形态之美,表局之精和环境之佳等指标综合鉴定,位居中国风景名胜区水景之冠。
优美的综合环境
九寨沟以明朗的高原风光为基调,融翠湖、叠瀑、秋林、雪峰于一体。号称“人间仙境” 九寨沟历来被当地藏民视为“神山圣水”。沟内山、水、林、石均为藏民所崇拜和保护的对象。风景名胜区对外开放后,东方人称九寨沟为“人间仙境”,西方人把它誉为“童话世界”。
类型多样的地貌景观
九寨沟地处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地质背景复杂,碳酸盐分布广泛,褶皱断裂发育,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壳抬升幅度大,多种营力交错复合,造就了多种多样的地貌,发育了大规模喀斯特作用的钙华沉积,以植物喀斯特钙华沉积为主导,形成九寨沟艳丽典雅的群湖,奔泻湍急的溪流,飞珠溅玉的瀑群,古穆幽深的林莽,连绵起伏的雪峰,这些地貌景观的和谐组合,构成独具特色的风景名胜区。
保存完好的冰川遗迹
九寨沟角峰睁嵘,刃脊璀嵬,冰斗、U字谷十分典型,悬谷、槽谷独具风韵。槽谷伸至海拔2800米的地方。谷地古冰川侧磕、终债垄发育,成为我国第四纪冰川保存良好的地方之一。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入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它标准一起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人《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或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文学、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如歌圩、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它包括民间传说、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烹调以及传统医药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我国的昆曲和古琴以及新疆的木卡姆和与蒙古国联合申办的蒙古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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