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西藏的管辖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23:37:01
明朝对西藏的管辖

明朝对西藏的管辖
明朝对西藏的管辖

明朝对西藏的管辖
明朝(1368-1644)
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统治中国后,取消了在中央政府设立宣政院作为专管西藏事务的机构,以及封赠西藏僧人为帝师的制度,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制度,其最高级别的僧官称“法王”.法王和元朝帝师不同,不驻京,没有管理全国教务的职权,也无固定领地,品级属荣誉性质,虽有高低,但互不统辖,且都不管政务.法王之下的僧官封号为“王”,他们各有领地,分别统辖一定区域,但互不统属,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

设立卫所

课本上简单的提到建立僧管制度和设立卫所。

明朝:1.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
2.并赐予当地宗教领袖各种封号。

明朝在西藏设立两个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