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保障机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16:51:46
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保障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保障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保障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保障机制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近期,我部组织人力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借助县委工作会议召开的有利时机,召集部分乡镇党委负责人、现(离)任村干部、企业党务干部、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应该涉及哪个范围,如何筹措资金,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研座谈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肃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目标,把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定点联系帮扶农牧村和社区工作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帮扶典型村、贫困村制度,帮助制定发展思路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行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农牧村制度,每个单位定点联系一个农牧村,从资金、项目、实物等方面进行帮扶,重点解决村级阵地建设、新农村规划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二)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制度.近年来,我县把帮助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作为发挥党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党群连心桥”、“双链条”、“三队三强”、“双联四帮”等党性实践活动,县、科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通过帮思想、帮技术、帮资金、帮项目,促进农牧村困难党员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目前,全县已结成各类帮扶对子1176个,帮扶党员群众累计1400多人,已有12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有500多户农牧村困难家庭走上了靠舍饲喂养、屠宰贩销、旅游服务等发家致富道路.
(三)建立了机关干部进村办实事制度.深入开展了 “察民情、访民心、解民困”活动,每年初从县直机关和乡镇抽调科级后备干部驻村开展工作,一方面进行干部实践锻炼,另一方面开展农牧村工作调研,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农牧村和农牧民党员群众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
(四)建立了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2007年,为解决全县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得、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构建和谐肃南和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中发挥余热,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为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制度.从2007年元月份起,由县财政出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党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补助40元,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补助30元,1976年11月至1992年9月入党的补助20元,1992年10月以后入党的补助10元.农牧民和社区居民党员补助从党费内支付,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县委组织部拨付乡镇按时发放给补助对象.2007年,共为全县190名农牧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7.5万元.健全完善了困难党员慰问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老党员和生困难党员慰问活动.2007年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1832人,发放慰问金和困难生活补助95.56万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共有党员3676名,现有困难党员167名,约占党员总数的4.5%,其中农牧村困难党员141名,社区困难党员26名.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前我县农牧村、社区党员致贫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病致贫.困难党员家庭有的抵御疾病能力较弱,有的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顽疾,医疗负担沉重.二是年老体弱.这类致贫的党员集中在农牧村贫困党员中,农牧村党员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占有一定比例.由于年老体弱,劳动能力衰退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取经济来源.三是长期失业.“两个置换”改革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特别是夫妻双双下岗的党员,由于缺乏再就业技能,难以找到再就业岗位,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失去生活来源.四是子女赡养能力弱或履行赡养义务不到位.有的老龄党员子女下岗失业或无工作,无力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有的党员与子女家庭关系处理不和睦,子女没有很好地承担起赡养义务,导致党员生活困难.五是突遇重大灾难.少数困难党员家庭因突遇车祸、自然灾害等,给家庭带来巨额经济负担或致残而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陷于贫困.六是生产条件差.部分农牧村生产条件差,收入微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另外,还有少数党员因生产和就业观念落后、子女就学负担重等原因导致贫困,急需予以救助.
三、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面对新形势,尚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不断探索创新.针对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切实关注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基层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肃南、平安肃南、和谐肃南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目标原则.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目标是: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对因疾病、残疾、老弱、灾难、长期失业、子女就学等非主观原因而陷入贫困的党员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困难党员战胜困难、摆脱贫困.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
2、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3、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展、分类施救的原则;
4、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5、属地管理的原则;
6、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
(三)党内关怀帮扶的范围及建议.困难党员帮扶救助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生活标准未达到城市和农牧村基本生活保障线,享受低保的党员;二类是因疾病、长期失业、子女就学、偶遇的天灾人祸造成衣食住行各方面生存条件极差的党员.对于因懒惰、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等主观原因造成贫困的,不纳入困难党员救助范围.困难帮扶救助应与党员的一贯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所做贡献采取适当方式挂钩.救助方式、条件和标准: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在低保的基础上,分城市和农牧村两种情况,每月分别给予一定金额固定补助;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根据党员的具体情况给予临时救助.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为低保对象确定的条件;第二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大致包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无高档消费品;子女赡养能力低下;无赌博、吸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如实提供情况,不弄虚作假.具体条件需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确定,如医疗救助必须是患重大疾病,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党员.失业救助必须是连续失业达6个月以上.灾害救助必须是生产收入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遭受70%以上损失,并未参加意外保险.子女就学救助必须是子女就读大学,且表现优秀的,等等.救助标准按类别分别制定: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城市党员每月补助50至100元,农牧村党员每月补助40到80元;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因疾病贫困的,分病种一次性给予2000到5000元补助.因失业贫困的,失业期间每月给予50到100元补助,直至重新就业.因灾害贫困的,根据受灾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至8000元补助.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的,每学期给予200至400元补助.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发放.资金来源渠道:财政拨款、留存党费补助、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民政福利资金补贴等,建议财政拨款占60%,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留存党费补助占20%;民政福利资金补贴10%;其他来源渠道占10%.由于救助对象为困难党员,范围较窄.因此,我们估计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难度比较大,资金筹集有一定困难.资金管理方式:县委成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中心,隶属组织部门,全权管理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机构性质为社会团体.救助资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运行的监督.困难党员救助中心设立专户,财政拨款、留存党费和民政福利资金由财政部门、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拨付,封闭运行.社会赞助和党员自愿捐助以管理中心名义展开募捐,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的收款收据,纳入国库管理,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支出.资金发放: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跟随城市与农牧村低保资金一同按月拨入党员低保帐户进行发放.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则在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困难党员救助中心按照救助意见发放资金.
(四)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的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机制.通过对成绩突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为他们建立工作量绩效补助等措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建立为离任村干部和为享受退休待遇的其他党组织负责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按照任职年限,分档次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二是建立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进一步规范表彰工作程序,健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公示等制度,防止表彰出现与实际不相符的现象.三是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把扶贫帮困作为己任,带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示范引导,带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