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会计职称考试 > 教育资讯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律事实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4:10:40 会计职称考试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律事实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点《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律事实会计职称考试

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专题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练习题汇总(各科目)

》》》欢迎大家免费试听!!祝您取得优异成绩。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考点: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

  (一)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分类标准分类内容代表行为
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意思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
 多方行为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买卖+保证合同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是(  )。

  A.法律事实

  B.法律关系的客体

  C.法律关系的主体

  D.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A

  解析: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会计职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