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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兰州警察涨执勤津贴,警察执勤补贴落实情况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18:36:02 金融
2017年甘肃兰州警察涨执勤津贴,警察执勤补贴落实情况
2017年甘肃兰州警察涨执勤津贴,警察执勤补贴落实情况金融
2016-2017年兰州警察涨执勤津贴
  为了进一步缓解警力紧缺的状况,切实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经静宁县委、县政府同意,静宁县公安局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城乡协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为县公安局招录城乡协警共60名。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且有志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青年男性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3.身高在1.70米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口语表达能力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及复退军人优先。原交通警察大队聘用的协警重新报名参加统一招录。
  甘肃陇南公安局公益性岗位协警要求提高待遇获官方回复
  (记者 王甲)昨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4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一名陇南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给省委书记留言,请求提高福利待遇。网友称自己2011年被录用为陇南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每月工资仅1140元,且没有养老和医疗险。对此,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回复表示:公益性岗位协警工资由市政府公益性政策补助和市财政局的补贴构成,共计1170元,市公安局已足额发放。目前,陇南购买劳动保险的对象主要为企业职工,市公安局未能对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劳动险,仅购买了人身伤害险。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陇南市公安局其中的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面试、体检于2011年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1140元,已工作三年,三年期间,我们不惜辛苦,认真工作,从来没有懈怠,做的工作不必正式公务员少,可是我们为了服务人民,从来没有一点怨言,因为我们热爱这份工作。但是,我们有点困难想提出来。 并希望政府对我们低收入人员进行关注。
  一、希望提高我们的待遇,我们都是来自农村的,有这份工作我们很珍惜,我们也怕失去这份工作,不过我们知道这是政策所规定的,目前,大多数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以成家,存在租房、生活等费用的困难,恳求政府为我们提高点待遇。
  二、希望为我们解决保险,我们目前只有人生意外伤害险,没有养老和医疗险。
  三、希望为我们提供考试的机会,我们在单位工作忙,复习时间很少,导致年年解决不了就业。
  四、希望政府关心我们,除了待遇方面,我们希望其他方面和正式工作人员平等对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市公安局和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协警,工资由市政府公益性政策补助(670元)和市财政局的补贴(500元)构成共计1170元,市公安局已足额发放到位。
  二、当前陇南全市购买劳动保险(俗称“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险)的对象主要为企业职工,行政单位录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购买“五险”暂未开展,市政府也无相关规定,另外2012年“五险”缴费人员月工资最低为1646元(按2012甘肃省平均工资标准2742.17元60%记),据此市公安局未能对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劳动险,仅购买了人身伤害险。
  三、市公安局十分关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问题,积极提供学习场所,安排学习时间,鼓励参加各类就业考试,2011年9月以来,市公安局招录的4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已有17人通过考试成功就业。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宽川乡燕家村的一个农民,我父亲叫燕九中,今年65岁,因为我父亲因为家境贫寒,一生未娶,我是我父亲抱养的女儿,我叫燕菜花,因我夫妻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父亲,今年古历正月12日,我村上有户人家盖新房,我父亲前去帮忙,随料想他家的土墙倒了,将我父亲砸在下面,那人家就将我父亲送礼县医院治疗,由于我父亲伤势太重,礼县医院没有要,那人家又将我父亲送天水市地区医院治疗,那人给我打电话,我从北京匆忙赶到天水,我父亲在天水市地区医院住院二十多天,总算是把命保住了,经医院检查,那次事故造成我父亲右腿上肢骨折,肋骨骨折九根,因为对方不出钱我父亲在没有做手术的情况下就出院了,现在我父亲躺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疼痛难忍,我前去那家要求给我父亲看病,那家不但不管反而恶语伤人,叫我去告,看把他们能怎么样,我是一个没有念一天书的柔弱女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只有恳求王书记能在百忙之中管一下此事,替我们平民讨回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礼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目前,由于您父亲住院治疗期间未做手术、伤情未痊愈要求继续住院治疗,并提出和燕某某共同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的要求。但燕某某提出不再承担,并要求将前期住院治疗的费用也由双方共同承担。鉴于此,工作组先后多次深入燕家村进行调解,并提出调解意见,但您双方因初次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陪护等方面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作组建议您双方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您好尊敬的刘省长,我是甘肃省西和县姜席镇的一位公民,我想咨询一下政府补助给农民的危房重建款为什么我们姜席镇的到现在还没落实西和县其它镇的却都全部落实了?而且我们那边房子都是2013就盖好的可到现在没有一点音信,问了几次每次都是避而不说,房屋全都盖好了但缺那点政府补助到现在没门没窗的也住不进去啊。恳请刘省长您能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过问一下此事拜托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4月2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西和县姜席镇危房改造补助款发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西和县姜席镇2013年危房改造户共54户,均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建”的原则,进行了房屋改造。2013年11月基本完成了改造任务,并由姜席镇政府组织进行了初验,初验过程中发现部分危房改造房屋门窗仍未安装,未达到规定入住要求,导致西和县住建局无法进行统一验收,每户105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也无法发放。
  经姜席镇政府多次督促,目前,未达到规定入住要求的危房改造户已基本按规定完成了改造任务,基本达到入住要求,西和县住建局已开始对54户危房改造户进行统一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将通过惠农资金“一折统”方式向改造户发放补助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警察执勤补贴落实情况
  警察工资待遇
  官方: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2015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 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 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 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