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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的征税问题初探[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13:03:03 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论文: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的征税问题初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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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行税收制度下电子商务征税所遇到的问题 电子商务按照商务交易的形态分为两种:(1)离线交易(offline)。交易双方以电子方式缔结合约、支付价款,货物和劳务则以传统方式提供。这种交易与邮购方式、电话定购并无实质差异,因其交易的实物流程并未消失,按现行税制对其征税并无多大障碍。(2)在线交易(online)。在网络上直接完成认购、支付价款、数字化信息商品的支付等全部交易过程,如在网上直接进行电子书籍、电脑软件的交易,完成金融服务和下载统计资料等。在线交易的特征是所有交易流程均由网络完成,赖以课税的基础实物流程流失,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税收难题。 (一)征税对象认定问题 1.交易行为难以认定 征税对象是征税的直接依据,是区分征税与不征税的唯一标准。在传统贸易活动中,征税对象的认定较为容易,因其所有的交易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商业凭证,如进口报关手续、销售凭证,即使没有商业凭证,税务机关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和信用证业务的变动检查其收支状况,以确定计税依据。电子商务则不然。电子商务较之传统贸易方式有两个显著特征:(1)流动性。网络是极度开放的空间,交易者可以在任何一个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只要付出低廉的变更费用就可随时更换网站、变更网址,在网络空间实现虚拟的即时流动,这种高速的不留任何痕迹的即时流动增加了税务机关对交易行为的认定难度。(2)隐蔽性。电子商务实现了数字和无纸操作,采用电子记账,再加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使用,计算机加密系统地开发和利用。极大方便了交易双方有效地隐蔽交易内容,逃逸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兼于法律和技术原因,无法进入加密程序,获得真实的纳税资料。 2.征税对象难以划分 凡征收流转税的国家,其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应税劳务的提供、特许权转让等都作了明确的划分,并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但这一规定却无法适用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网络信息技术可将有形商品的销售,如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等直接转化数字形式提供,购买者只需在互联网上购买数据权、便可随时购买、游览或下载所需要的信息商品。例如,在传统贸易形式下,《英汉辞典》的生产、销售被看作是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但现在消费者可在网上购买数据库,就可直接得到它,那么政府对这种提供数字信息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还是应税劳务呢?应征收哪种税?如何确定其税率和纳税地点?目前国内税收理论界对此尚无定论,国际社会也是各有各的说法。美国财政部提议的课税细则中,对电脑程序出售所得作了一些规范。认为电脑程序供应商在出售数字化产品时,若事先约定顾客只能自己使用或仅可复制供公司内部使用,则这种所得应归类于销售货物所得;反之,若顾客有权大量复制甚至可以向他人销售,则这种所得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从上述内容看,这一提案并不完善。同是网络销售,但却因购买者的购买意图不同,给予不同的定性,适用于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本身就违反了税收的公平和中性原则。况且销售方会因税负问题与购买方协调,以选择低税负的方式,对这一点,税务机关是无法控制的。 (二)居民税收管辖权难以落实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征税的权力,其征税的依据是以纳税人是否与自己的领土主权存在着所属关系。依据属人原则确定的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是对自然人或公司居民的身份认定。各国现行税法对公司居民身份均以具体的建筑实体为判定标准,如美国、日本、法国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即凡在本国登记注册的公司为本国居民公司;意大利、中国等实行“总机构标准”,规定公司的总机构若设在本国境内为本国居民;英国和加拿大则适用“管理中心标准”,只要公司的实际管理与控制中心在本国即确定为本国居民,由于这一标准的实际操作有一定的难度,英国于1986年又增加了注册地标准。但上述理论和规则无法适用于电子商务:(1)从事电子商务的交易都是以各自的网址为标志,但网址不是具体的建筑实体,只是虚拟空间中的一个设定、一个符号,与通常的地理标志没有必然的联系,无法体现其与某一管辖区的所属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作为居民税收管辖权所依据的连接因素。这也正是国际社会未将网址、服务器作为居民(公民)纳入征管细则的主要原因。(2)即使有具体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的纳税主体,在利用电子商务交易时,因可以采用匿名的电子货币进行结算,不向税务机关申报,同样使居民税收管辖权针对电子商务的行使软弱无力。总之,电子商务出现后,动摇了居民的定义及其判定标准,从而导致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有了一定难度。 (三)国际税收管辖权相互冲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并行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但因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国的侧重又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经济层次较高,是典型的资本输出国和技术输出国,拥有巨大的境外收益,较为强调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而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有财政税收论文